【MyGoNews編輯部/綜合報導】內政部2010年11月15日公佈「社會住宅」民意調查,結果顯示支持政府興辦「社會住宅」政策的民眾高達八成九。就概念而言,則有高達八成四的民眾贊成政府興辦「只租不售」的住宅,出租給買不起房子的社會或經濟弱勢族群。
內政部是在11月5日至7日針對「社會住宅」等相關議題,委託全國意向民調公司,以臺閩地區住宅電話簿後4碼隨機抽取住戶,篩選戶內20歲以上國民進行訪問,共完成1,120個有效樣本,在95%信賴水準下,抽樣誤差為正負2.93個百分點。
調查結果顯示,民眾贊成政府興辦「只租不售」的住宅,出租給買不起房子的社會或經濟弱勢族群的比例達八成四;且民眾認為政府或民間興辦只租不售的「社會住宅」,對解決社會或經濟弱勢族群的居住問題有幫助的比例亦達七成六,顯示民眾認為政府興辦只租不售的「社會住宅」明顯有助於社會或經濟弱勢族群,強化社會公義。
政府興辦只租不售的「社會住宅」,民眾認為應優先提供的對象,依序為「低收入戶」(70.96%)、「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上班族」(42.42%)、「獨居老人」(35.86%)、「單親家庭」(34.78%)、身心障礙者(32.12%)、「中低收入戶」(29.36%)、「未能申請到宿舍的學生」(19.81%)、「買不起房子的人」(2.55%)。
至於興辦「社會住宅」的方式,支持「與一般社區混合在一起」與「以獨立社區的方式興建」等看法的民眾比例相當,分別為46.15%及45.47%。民眾對於與社區混合在一起的社會住宅蓋在自家附近的看法,贊成的比例則有七成八,此項結果顯示社會住宅的興建方式,可視取得的土地狀況作彈性辦理。
就「社會住宅」的經營管理而言,受訪者認為應該讓「地方政府」經營管理者居首位,占48.13%;認為應「由居住戶自行組成管理委員會經營管理」次之(占17.27%);認為應由「中央政府」經營管理的則占15.71%,排名第三,顯示民眾認為社會住宅由地方政府管理較適合。